总院各相关处(科)室及各分支机构:
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3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实施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发[2013]85号)和《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设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宁人社发[2012]166号)文件要求,现将我院2013年度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评聘工作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设置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坚持注重业绩、业内公认;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
坚持因事设岗、人岗相适;
坚持优胜劣汰、动态管理。
二、二级岗位聘任领导小组
组长:杨银学
副组长:马 丽 贾绍斌 金群华 邹嘉宾 苏海银
魏 军 何兰杰 王秀兰 夏鹤春 何兰杰
成 员:白启钧 肖 华 迟名伟 杜 勇 张海龙
吕鹏海 芦鸿雁 杨 雯
办公室设在组织人事处,负责人肖华。
三、岗位聘任范围
医院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附件1)
四、岗位聘任程序
1、个人申报
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需填写《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聘用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表》(附件2),报组织人事处。
申报时间:自2013年7月10日至7月15日止
2、资格审核
申请人按《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聘用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表》所填写内容提供相应材料和证书的原件,以及复印件一份,到组织人事处审核。
申请人提交的各类证书及材料必须真实、无误,如有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查实,将取消聘任资格。
3、民主测评和组织考察
民主测评和组织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民主测评群众满意度达到三分之二以上。组织考察既要突出业绩和业内认可,更要注重“德”的表现,对学术造假、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违法违纪者实行一票否决。
4、聘任结果
将拟聘人选名单提交医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聘任人选,并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
5、公示无异议,上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五、相关要求
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评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业内认可、群众认可、群众公认,注重工作实绩、科技成果和社会贡献,鼓励创新、创业和创造的原则。采取严格审核,层层把关,择优聘用、宁缺毋滥的要求。
1、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按文件规定层级排序;评分要素由科技进步奖,医院新技术、新业务,科研立项和SCI文章构成;
2、同等条件下,医院首席专家予以优先;
3、同等条件下,近三年没有医患纠纷者予以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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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人事处
201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