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国家特支计划”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和
“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总院各处(科)室及各分支机构: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3年“国家特支计划”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和“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3〕98号)要求,现就我院推荐2013年“国家特支计划”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和“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和对象
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面向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选拔,重点选拔培养瞄准世界科技前沿,能引领和支撑国家重大科技、关键领域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高层次中青年领军人才。选拔工作围绕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和国家中长期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向引导基础理论原始创新、推动基础学科创新发展的中青年领军人才倾斜。
“百千万人才工程”在遴选推荐工作中,以下人选可优先推荐: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国家发明二等奖、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及中国青年科技奖等国家级科技奖励获得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中科院百人计划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国家重点资助项目、科研课题主要负责人,国家重大科研任务、科技计划和工程项目等主要负责人;自治区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自治区“百人计划”入选者,自治区学术和技术带头人,以及其他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较大成绩、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中青年学术技术领军人才。
“国家特支计划”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从“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中遴选产生,围绕国家基础学科、基础研究领域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工作需要,重点选拔引导基础理论原始创新、推动基础学科创新发展的优秀领军人才。
二、选拔条件
(一)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潜心一线科研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能够敏锐把握国家战略需求和世界科技发展态势,提出战略性、前瞻性、创造性的研究构想,能够引领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
3.潜心基础研究,揭示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为社会提供新知识、新原理、新方法,引导基础理论原始创新,对基础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4.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重点科研任务等经历,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能有效组织并领导创新团队攻克学术技术难关。
(二)“国家特支计划”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基本条件
1.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2012年前已获选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且为基础学科、基础研究领域高层次人才;
3.申报2013年度百千万工程国家级人选的基础研究领域高层次人才,可同期申报“国家特支计划”,但需首先通过百千万人才工程评审确定为国家级人选后,再按程序参加“国家特支计划”评审;
4.百千万工程国家级人选申报“国家特支计划”的,原则上每人不超过2次。
三、选拔数量
2013年,全国将遴选产生“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400名,“国家特支计划”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100名。推荐工作由组织人事处负责组织实施。各单位推荐人选须经核心小组签字同意。
四、报送材料
(一)相关表格。候选人情况一览表一式1份;候选人情况登记表每位候选人2份。均由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信息软件生成(可从www.zhichen.com.cn下载)。各申报人员要认真细致核查确认相关证书、获奖、论文等证明材料,并确保书面表格材料与电子数据包文件内容一致。
(二)获奖证书(限国家、省部级证书)或专利证书复印件,论文、著作的目录(限省、部级及以上刊物和出版社),有个人署名的封面以及体现本人水平和贡献的证明材料1套。
(三)报送时间。请申报人员将个人有关材料于2013年3月25日前报组织人事处。
为确保推荐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完成审核评定工作后,组织人事处将候选人基本情况在全院公示3个工作日。
组织人事处
二O一三年三月十四日